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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乡镇基层沃土 绽放最美政法之花 —会泽县大井镇吕坚“最美政法干警”主要事迹材料

2025-05-28 13:31 次阅读

民生观察网云南电  吕坚,男,汉族,中共党员,2009年参加工作,2009年至2021年在乡镇司法所工作,2021年至今在乡镇综治中心工作。

扎根基层16年,他积极落实并践行上级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普法强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书写了精彩篇章。

初心如磐,做基层法治的“播火者”

吕坚深知,基层是法治建设的根基,让法治的种子在基层生根发芽是自己的神圣使命。为了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他不辞辛劳,深入村(社区)、乡村、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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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社区),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村民讲解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了让普法更生动有趣,他精心准备案例,以案释法,让村民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在乡村,他利用农闲时节,走进田间地头,与村民们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讲法律,解答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针对农村常见的土地纠纷、赡养纠纷等问题,他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引导村民们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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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他定期为学生们上法治课。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摆放宣传展板等活动,激发学生们学习法律的兴趣,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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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法实践中,他深刻认识到,唯有打破传统桎梏、创新传播媒介,才能让法治理念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他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积极督促、指导各村采取专栏、广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加大法治宣传,通过网络学习制作H5微传单、美篇、快手、抖音等进行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调普法”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他紧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准则,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普法新格局。以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为重点,通过美篇、快手、H5微传单等网络媒介生动形象的图文展示,让群众能轻松学习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生动的案例,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显著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多年来,吕坚同志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1万余人次,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了基层的每一个角落。

春风化雨 做矛盾纠纷的“解铃人”

乡镇基层政法工作中,矛盾纠纷的调解是一项重要任务。在十六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吕坚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理念,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与群众拉家常、听诉求,用真心换取群众的信任,用耐心化解群众的矛盾。无论是邻里之间因琐事产生的嫌隙,还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他都能熟练运用“情理法”三字诀,灵活采用“面对面”、“背靠背”、“冷热相济”、“褒扬激励”、“迂回迁让”等调解方法,从法律、道理、情感等多个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

他善于倾听双方的心声,找准矛盾的症结所在,通过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2023年,吕坚在走访排查中发现一起劳资纠纷,得知该纠纷后,发现纠纷当事人言行过激,扬言极端,他高度警觉,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介入,与当事人和其他工友谈心、交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凭多年工作经验,他敏锐地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第一时间安抚、控制当事人的情绪,迅速协调乡矛调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经过近六次依法论理、以情化解,面对面、背靠背耐心细致地反复做思想工作,跑相关部门协调,最终将这起劳资纠纷成功化解,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同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当事人为了表达感谢,还特意做了一面锦旗表达心意,至此该起危害社会平安稳定的风险化解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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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下旬,大井镇一片农忙季节,花开如春,一起旋耕机伤人赔偿纠纷在他的参与下成功化解。该起纠纷当事人系亲姐弟,姐姐为了自家耕地的翻垦,请弟弟用旋耕机翻耕自家耕地,在使用旋耕机耕地的过程中不慎致使弟弟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家属情绪都较为激动,在了解到该情况,并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询问排除第三者人为因素后,当事人也愿意做调解处理,吕坚带领调解工作人员一边与当事人交流今年的收成近况,一边反复从亲情关系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他告诉双方,亲情是永远割舍不断的情感,遇到问题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协商解决。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阐释法律关系、责任比例、赔偿费用等问题。经过他们的耐心调解,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的书面调解协议,并自愿到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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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努力下,许多剑拔弩张的纠纷得以平息,许多濒临破裂的关系得以修复,为打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贡献了重要力量。在调解中,他总是用群众最熟悉的语言,最接地气的方式,用一颗热忱为民的心、用专业的技能,将一桩桩困扰群众和村干部的陈怨积忿,逐一攻破和化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服务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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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化解山林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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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化解土地纠纷

16年来,他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00多件,参与、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480件。他一茬茬迎来纠纷当事人、信访当事人,又一茬茬将他们满意送走。吕坚只是广大农村基层调解员的一个缩影,他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感人事迹,但他凭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坚守,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自己的行动维护着家乡的稳定与安宁。

倾心帮扶,做特殊人员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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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重点人员是乡镇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吕坚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特殊重点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

对于每一位特殊重点人员,吕坚同志都会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方案措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平时的工作中,他日复一日地实地走访特殊重点人员,走村入户了解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16年来,他走访的足迹遍及所在乡镇的村村落落,对村情民情了如指掌、如数家珍。通过走访当事人和附近村民,他发现并及时阻止了多次过激行为。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坚守底线,做廉洁奉公的“践行者”

吕坚同志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他深知,乡镇基层政法工作者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就容易损害群众的利益,破坏司法公正。

在工作中,吕坚同志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他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一视同仁,以公正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处理每一起矛盾纠纷。他经常告诫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

吕坚同志的廉洁自律不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重,也为身边的同事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吕坚多年来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付出受到了单位和领导的一致好评。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鲁甸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综治维稳、仿邪反邪、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至2015年连续五年被鲁甸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昭通市司法局推荐为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候选人;2018年被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云南省百佳人民调解员”;2020年被鲁甸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2024年8月被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记功一次。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吕坚同志扎根乡镇基层政法一线,用青春和汗水诠释着对乡镇基层政法事业的无限热爱,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乡镇基层政法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他是基层法治建设的推动者,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守护者,是新时代最美的政法干警。在未来的工作中,相信吕坚会继续砥砺前行,以坚定的信念、无畏的勇气、无私的奉献和高尚的品格,在乡镇政法战线上继续书写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为基层乡镇政法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马文富

审核:安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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